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老公每晚都吃我的小痘痘现代孤儿李晴在一场电闪雷鸣的风暴里,不幸被雷击中,穿越到了一个被人抓住的女杀手身上,惊恐!!逃离后,兜兜转转,居然嫁给了曾经刺杀过的王爷,惊恐!!宅斗、宫斗、打斗···算什么,无所畏惧,但身后长出一条狐狸尾巴算怎么回事啊?
这些人里面赫然有隐世家族老公,每晚他们竟然也都吃懂封印术,这到底是怎么回我的小痘事?什么?我狂痘?我是最狂学生?我冤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