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锋,代号刺客,曾是特种部队最优秀的狙击手,一次意外的失手,打死了我最亲密的兄弟,我失去了一切,成为一个普通人,可命运让我再一次拿起枪,我加入了外籍兵团,成为一名冷血的雇佣兵,但我誓,终有一天我要回到祖国,重新带上属于我的军衔。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特种兵之血色军刀》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善良的小夷子6字中字收破烂收了个不起眼的手电筒,谁知道却有穿越历史的能力。范蠡的佩剑,挺值钱啊,抢了;王羲之的行书,这好宝贝,谢谢哟;秦始皇的皇冠,呵呵,嬴政你还真客气…得到这些能力,崛起有望了。美女们请自重,哥是正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