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是欲望都市的无情猎手,拳头即力量,力量即真理,真理带来权利。我曾是白衣胜雪的少年侠客,一人一马一剑,一身转战三千里,只为一诺;我曾是踏遍青山的酒肉和尚,红尘俗世,王权富贵,转眼似云烟;我曾是俯瞰众生的天神,翻云覆雨,威加宇内,天下群雄不敢高声。曾一剑当得百万师,曾天子呼来不下船,曾流连花丛心难返,也曾挥洒千金豪气生。......我,受够了一眼望到尽头的生活。所以选择游走于无尽时空,让人生看不到尽头。写得很细的床第之欢小说现代国学高材生神秘地穿越了,在这个迷一样的世界,迷一样的故事中!他把自身现代的知识和领悟,融入进修仙功法密术之中……
”陆然这辈子做过写得的最美好的事,就是把她的很细男神变成了她的男人;陆然这辈子做过的最潇洒的事,却是把她的男的床人变成了前夫~成亚马逊部落的公主了,还没适应生活呢,第之一欢小道又一道霹雳从说天而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