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说我有多牛逼,即使我笔下的人物来到了现实中。我不想说我有多苦逼,即使我被自己写的人物送到了小说里。实际上,我想说的只有两个字:救我!!!二茎进一洞李驷是个贼,飞贼,江湖人给面子,称他一声盗圣,这让他成了一个大贼。他和普通的贼不一样,他不杀人,不越货,不犯妇女,不窃老幼,他只偷他想要的东西,偷完还经常会还回去。他喜欢笑,江湖人很少见他不笑的时候。他也喜欢玩闹,他笑着说的话十句有八句都是假的。他还有一个秘密,他活了两世,准确的说,是他有两世的记忆,原因是,他在过奈何桥的时候,忘了喝那孟婆汤。 这是一个贼的江湖故事。 算是轻松的日常文吧,主角单身慎入。
当二茎这些进一能力利用在篮球场上时,就仿佛洞在脑海中安装了一套全景摄像头,你将无往不利,再也不同担心被格里芬之流从身后骑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