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逼码字的宅女林容,一脚穿越进自己的完本小说世界。林容:穿就穿吧,但成了最炮灰、最惹人厌、已经领便当的落魄女配是什么鬼?艾玛,没想到,自己走过最惨最坑的路,竟然是她亲笔写下的套路……腹黑老板:反正你最适合不要脸的通告了,可以多接点。逗逼经纪人:我这辈子最厌恶的女人,怎么跟你长得有点像?林容:……呸!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原来我是女配》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和讨厌的上司住温泉旅馆在积极入世的儒家思想之外,还有一处精神沃土一直为人恋栈,“以自然为宗”,心游于物外,不为世俗所累,不为形所役,追求风流与洒脱。张华一介理科生,穿越到了这样一个崇尚“贵无”的年代。这里,竹林七贤的“醉生梦死”为人称道,傅粉何郎的“寒食散”盛行于世;这里书画风流,世家林立;这里豪商汇聚,斗富成风;这里群狼环伺,祸乱只在旦夕;在这岌岌可危的盛世之中,张华不求富贵,但求平安,不做力挽狂澜的中流砥柱,只想庸庸碌碌地随波逐流……
虽然是1v1,但是如果碰见不对胃口和讨的位面,可以跳着看哦,不影响阅读他是令人闻风丧胆厌的的冷血总裁,世人眼里,没有他得不到的东西可偏偏对她束手无策,当他在火车上劫持她的那一刻,她却将上司锋利的刀刺进了他的胸口看着那张被绝望扭曲的脸,双手颤抖:“沈煜城,你住温以为我不想你死吗”沈煜城冷笑起来,殷切的看着她,“那太好了泉旅,死在你手上我也没什么不甘心的,我把你的人生都毁了,我糟蹋了你的身体和尊严,我还卑鄙馆的毁约,霸占着你,你有足够的理由恨我啊来啊,快动手吧遇人不淑,惨淡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