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颜控,唐清风有很深的执念,致力于把一个帅字贯彻自己的整个人生!修仙问道,有人为追求无限的寿命,有人为追求极致的力量,而唐清风不同,他修仙就是为了能变得更帅……入门那年,师尊告诉唐清风,世间三千法,唯有剑仙最帅气,所以他去练剑了,五年名列剑中高手。五年后,突然有个人跟唐清风说,练琴会显得更有气质,抚琴于高台之上,杀人于千里之外,这样更帅气一些,然后……唐清风就跑去练琴了,三年已然琴中无敌……“大师兄,我觉得用刀的男人才是最帅的,有种无与伦比的霸气”“是吗?女孩子都喜欢这种霸气的男人吗?”为了追求更极初二不带套子让他c了一天十余万年前,莫云养了一只蚂蚁。三万年前,莫云收留了一只秃毛鸟。 三千年前,莫云捡了一只土蛇。孰料,蚂蚁吞噬了诸天星辰。秃毛鸟燃尽了十万里虚空。至于那只土蛇,则封号龙仙。有当世帝仙对莫云不满:“前辈,你就不能养点正常的宠物!” 莫云无奈:“我也想啊,可养着养着,它们都超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