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媚娘福导福航入口蛆食腐朽,羽化为蝇,尸山血海,剑极而生。宋末元初,在西域沙漠中,一位失魂落魄的宋朝士兵醒了过来。他身旁有无数死状凄惨的骸骨,在大漠远方,有着他誓死守护的幼小皇帝。往事迷茫,前路飘渺,在荒漠幽谷中,他将找到一处古代的皇宫,他将遇上蒙古人、哈萨克族人,无数食人野兽,浑身铁甲的怪物,以及阴魂不散、挣脱不断的江湖宿命。我在起点网有一本名叫《面具的肖像画》的150万字完本小说,诚意保证,不会太监。
荣妈妈兴奋搓手,问刚媚娘从福导傅福航家参加完烧烤趴回来的儿子“入口感觉新妹妹怎么样?”荣时晲了自家老妈一眼,淡定喝水“很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