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二郎腿战神沈娜娜我叫刘茫,我觉得我宛如一个智障,因为我是世界上第一个喝水被呛死的人。但我也因此获得了外挂系统,原以为是一场仗剑走天涯的人生。因一个错误的选择,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成为一个厚颜无耻之人。我叫刘茫,流氓的刘茫。我总会让我的敌人先跑三十九米。因为我有一把武器,叫四十米大砍刀。···作者QQ:3300304474PS:龙套可以有,自己设定也行,有个书友跟我说:他想要个龙套,最好有句台词再死。所以他现在一句话都说不了,说了就得死,没错,他姓周。这是一个反面教材。